【导语】: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廖女士通过协商,在市里买了商品房。可她没想到,随后又发现发现,购房合同中的价格并非约定的52万元,而变成了36万元。
“我现在才想明白,为什么我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,中介一直催我快点签字,说是后面还有人在等着呢。我原本想仔细看看合同,他就说你看了也没用,看也看不懂。”廖女士叹了口气接着说:“还是怪我自己太大意了。”
交过户费时,廖女士并不是很清楚到底交多少钱,就知道自己交了两万多元,房主也交了钱,但是多少她不太清楚。
“现在算一下,如果按照36万元交税费,比52万元少交了至少三分之一。”廖女士说。
“阴阳合同”变相“优惠”
无独有偶,市民王先生在卖房时也遇到了和廖女士相同的事。
他在市区内有一套小户型福利房,在中介公司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市民。
就在王先生准备去办理过户手续前一天,因为还有一些问题想咨询,他去了一趟中介公司,无意间看到了《买卖合同》。
“一看我就发现不对,合同中的购房价格竟然是16万元!”王先生说。
他说:“我当时特别诧异。我的房子明明是28万元卖出去了,为什么价格被写成了16万元。后来中介解释,是为了帮购房者少交一些税款。”
王先生当时就很气愤,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,中介公司不事先告知他,而是等他无意间看到合同才知晓。
王先生说:“中介解释说,并没想刻意隐瞒我,如果真想刻意隐瞒,他们有方法在房产交易大厅不让我看到合同。你说,这是不是明显的欺诈?”
买家中介心照不宣
回到家后,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。
“我和购房者约定的是分期付款,办理过户手续后,他先付给我20万元,等交房时,再付剩余的8万元。如果我和他签了16万元的合同,他要是以这个合同为准,不把剩余的钱款给我怎么办?”
王先生问购房者是否了解这一情况?购房者告诉王先生,当初他一直希望房价能够再低一些,结果房价一直没能优惠。这时中介公司就告诉他,购房合同中金额可以写少一点,这样就能少交些税,给自己省些钱。
这令王先生更加愤怒,“这件事,中介知道,购房者知道,只有我像傻子一样被完全蒙在鼓里。”
中介告诉王先生,虽然《买卖合同》中写明的购房金额是16万元,但是在这份合同之前,王先生已经和中介、购房者签订了一份三方合同,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是28万元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