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12月13日,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站着一对父女,女儿小露利用职务便利,用空白购物卡非法充值变现,将47000元占为己有,构成职务侵占罪,被判处拘役5个月,缓刑6个月;其父刘某帮女儿变卖购物卡,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。
小露25岁,她专科毕业后在克拉玛依市一家超市的信息部工作,她偶然发现公司的财务人员给客户的购物卡充钱时,有时会忘记移交没登记的空卡。小露收集了十几张空卡,利用工作之便给卡内充了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金额,让父亲帮自己卖给收卡人,获利47000元。案发后,父女二人退赔赃款,并有自首情节,法官做出了从轻判决。












